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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採購法第十四條機關不得意圖規避本法之適用,分批辦理150萬元以上之採購。
另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六條-機關不得意圖規避本辦法之適用, 分批辦理未達150萬元但逾15萬元之採購。
因此對於同一採購目的需求或同一預算科目經費應合併辦理採購,不得刻意切割數案為15萬元以下案件。
二、分批採購行為極容易在會計單位彙整帳戶資料或財產登記過程中被發現異常,而校外稽核單位亦是利用相同管道即可發現問題,屆時必須向稽核單位提出說明,甚而被要求人員懲處亦有可能。
三、在採購時,採購物品如有依不同標的、不同施工或供應地區、不同需求條件或不同行業廠商之專業項目所分別辦理者,其理由需明確具體,則可分別辦理採購。(採購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
四、同一廠商採購金額逾15萬元者,除採購法第一項1-16款外,原則上依採購法49條應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不得分批採購。
校內表單
請購單位「小額採購-15萬元以下」表單
請購系統-15萬元以下採購規格書 (PDF) (ODT) (DOC)
紙本總務處-15萬元以下申請單位說明單 (PDF) (ODT) (DOC)
電子採購系統-共契廠商擇定之理由可參考第44頁--電子採購系統操作手冊
請購單位採購金額「15萬元以上」表單
- 填寫說明-15萬元以上請購案申請單位說明單(請點選連結)
(1)廠商資格:除了基本投標資格「(廠商登記或設立之登明)、履約能力及信用證明
其餘由請購單位詳閱填寫說明內容酙酌填寫,
(2)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如下圖)。

(3)政府採購網必須登錄的廠商資格如下列圖示:



表單三:
若有施工圖請檢附;施工圖一般為預製物件所需的圖面。
例子:電梯,結構鋼材,桁架,預鑄混凝土,窗戶,電器,櫥櫃, 空氣調節機組和木製品等。
備註:檢附文件說明請詳閱本校總務處-業務單位-事務組-表單下載-採購相關-退押標金、履保金、保固金申請表-說明
亦或詳閱下方說明~~
退押標金、履保金、保固金申請表--請完整填寫各欄位資訊,以利協助申請各項退回申請。
繳款單正本:若遺失繳款書正本,請下載「遺失收據正本切結書」(PDF)。
合約書影本:請copy合約封面、相關頁面佐證及雙方用印頁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