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物櫃(代辦業務)
置物櫃申請
一、置物櫃申請業務為“代辦業務”,故置物櫃廠商於每學期開學後第四週後到校收取「置物櫃使用費」並利用寒暑假期間至本校置物櫃進行維護作業。
二、置物櫃申請業務公告如有調整,將於「總務股長群組」發公告,敬請留意最新消息“
(一)114-2學期置物櫃退租(續租-僅限原承租人)辦理期間:
(1)未續租同學:115年06月23日至115年06月30日止;辦理退租同學,請務必攜帶存根聯及鑰匙,才能退還150元押金。
(2)畢業生可續租用至115年07月31日止,
暑假期間(115/07/01~115/09/02(三))來校辦理續租,請留意本校上班時間(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5:30),到校辦理前請先致電給承辦老師確認是否排休,避免無法辦理退租續租作業,謝謝您的配合。
(二)置物櫃清點及檢修:115年08月01日至115年8月31日。
三、114-2學期置物櫃尚未辦理退租及續租同學請利用「115-1學期置物櫃開放租借期間」至總務處辦理退租及續租業務,逾期廠商將更換鎖頭且無法退還押金,敬請儘速至校辦理 ,謝謝您的配合。(置物櫃若尚有物品存放,恕無法保管,敬請見諒!)
四、115-1學期置物櫃開放租借:115年09月29日至115年10月16日止。辦理時間:早上8點至下午5點止(不含午休時間:中午12點至下午1點)
(一) 置物櫃續租費用:新臺幣350元整(置物櫃使用費);本週可辦理續租作業;若暑假期間(115/07/01~115/09/02(三))辦理續租,請留意本校上班時間,謝謝您的配合。
(二) 置物櫃新承租費用:新臺幣500元整(置物櫃使用費-新臺幣350元+保證金-新臺幣150元 )。
115-1置物櫃申請表單
